郑商所修订完善苹果期货相关业务规则

2018-10-18 13:44 苹果期货公告 期货哥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10月17日发布公告称,对苹果期货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交割品级、交割方式及配对流程、持仓限制、发票流转、质量争议解决办法等几个方面。

修订后的业务规则将从苹果1910合约开始施行。郑商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规则修订旨在进一步贴近现货需求,促进期货功能更好发挥。

在基准交割品方面,此次修订将质量容许度由不超过5%调整为不超过10%,在体现期货标准化分级理念的同时,更好地贴近现货实际,降低交割成本,方便产业参与。为避免部分果面缺陷占比过大影响基准交割品的实际价值,基准交割品对于质量容许度中相关果面缺陷占比也设置了8%的上限。

在替代交割品方面,此次修订针对质量容许度指标增加了10%<质量容许度≤15%的替代交割品。在果径和质量容许度两个指标下,替代交割品也由原来的一种增加为三种,设置了400元/吨、1500元/吨及2000元/吨三种不同的贴水,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整理分级,避免多次整理带来的损耗,降低企业的参与成本。

在硬度指标方面,考虑到苹果硬度受温度及储存时间影响较大,本次修订根据入出库时间的不同,分段设置了硬度指标要求,将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20日参与交割的苹果入出库硬度由原有的6.5kgf/cm2、6kgf/cm2调整为7kgf/cm2、6.5kgf/cm2,其他时间的硬度指标维持不变。这样可以更符合苹果生鲜品种的特点。同时,考虑到1月合约车(船)板最后交货日为2月20日,为保证同一批货物硬度指标要求一致,将2月20日设置为不同硬度要求的临界日期。

在交割方式上,从AP1910合约开始,苹果期货可以选择厂库交割。与仓库交割相比,厂库在仓单注册环节更为简单灵活,有利于产业内的龙头企业更好地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

在进入交割月的交割配对流程上,苹果期货非最后交易日的配对原则由“卖方申请,买方响应”修订为“卖方申请,买方强制配对”。新的交割流程有利于满足产业客户连续交割的实际需求,更为贴近苹果生鲜品种的特点。

根据苹果现货情况,郑商所调整了苹果期货的7月合约限仓,根据交易时间的不同,由原来的500手、100手、10手调整为100手、20手、6手。同时,根据修订后的规则要求,5月合约结束后至10月1日前,苹果期货不再注册仓库仓单,7月合约交割可选择厂库交割或车(船)板交割。

新的合约规则中,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卖方也可选择交付农产品销售发票。苹果期货允许交付农产品销售发票,为以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提供了便利,卖方可根据自身资质自由选择开具的发票类型,有助于降低交割成本,贯彻国家支农惠农政策。

针对新交割品级设置的两档质量容许度(质量容许度≤10%、10%<质量容许度≤15%),规则修订中明确了质量容许度指标争议的解决措施及责任判定。郑商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通过责任方承担贴水及相关费用方式实现交割,减少多次整理给买卖双方带来的成本或货值损失,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提高了货物交收的灵活性,更为贴近现货实际。

“苹果期货此次业务规则修订经过了充分调研及广泛征求市场意见,新的业务规则更加贴近现货市场实际情况,提高了交割的便利性。”中国苹果产业协会秘书长陈瑞剑介绍说,苹果期货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鲜果期货,随着现货市场的变化,业务规则完善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具体情况请查看:http://www.99pg.cn/jichu/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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