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对照表

2021-10-06 11:42:07 苹果期货问答 期货哥

 

2017年12月22日版本

2018年9月25日版本

2021年7月14日版本

交割方式

仓库交割、车船板交割。

仓库交割、厂库交割、车船板交割。

仓库交割、厂库交割、车船板交割。

发票流转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

基准交割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鲜苹果》(GB/T 10651-2008)(以下简称《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质量容许度不超过5%,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不作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鲜苹果》(GB/T 10651-2008)(以下简称《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质量容许度≤10%(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鲜苹果》(GB/T 10651-2008)(以下简称《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质量容许度≤20%(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8%)。

替代品及升贴水:

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75mm≤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质量容许度不超过5%,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不作要求,贴水2000元/吨。

(一)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10%<质量容许度≤15%(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10%),贴水400元/吨;
     (二)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75mm≤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质量容许度≤10%(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8%),贴水1500元/吨;
     (三)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75mm≤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10%<质量容许度≤15%(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10%),贴水2000元/吨。

(一)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10%<质量容许度≤15%(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10%),贴水400元/吨;
     (二)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75mm≤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质量容许度≤10%(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8%),贴水1500元/吨;
     (三)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75mm≤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其中果径容许度≤5%,10%<质量容许度≤15%(虫伤、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10%),贴水2000元/吨。‛

理化指标

入库时,硬度不得低于6.5kgf/cm2;出库时,硬度不得低于6kgf/cm2。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

(一)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20日(含该日)入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7kgf/cm2;其他时间入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5kgf/cm2;
     (二)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20日(含该日)出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5kgf/cm2;其他时间出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kgf/cm2。
     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

(一)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20日(含该日)入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7kgf/cm2;其他时间入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5kgf/cm2;
     (二)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20日(含该日)出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5kgf/cm2;其他时间出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kgf/cm2。
     车(船)板交货时按出库处理。

车(船)板信息

苹果车(船)板信息包括:品种、果径、等级、产地、数量、交割计价点等。

苹果车(船)板信息包括:品种、果径、等级、质量容许度、数量、交割计价点等。

交割申请

买方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响应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买方会员响应的,即视为确认,买卖双方均不得撤销。未得到买方会员响应的,卖方会员可于申请当日下午2时30分之前撤销交割申请;没有撤销的,由计算机系统判为作废。

苹果品种当日闭市后,对于未得到买方会员响应的交割申请,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系统,先按照“建仓时间最早的法人持仓优先”原则,确定参与配对的买方持仓,后由计算机按先车(船)板后仓单的原则予以配对(即配对日)。

苹果品种当日闭市后,对于未得到买方会员响应的交割申请,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系统,先按照“建仓时间最早的法人持仓优先”原则,确定参与配对的买方持仓,后由计算机按先车(船)板后仓单的原则予以配对(即配对日)。

复检争议

    苹果买卖双方发生质量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应当在货物未离开指定车(船)板交割场所情况下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并说明需要复检的质量指标,争议提出方预交相关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复检机构自收到交易所复检通知之日(不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做出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苹果买卖双方发生质量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应当在货物未离开指定车(船)板交割场所情况下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并说明需要复检的质量指标,争议提出方预交相关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复检机构自收到交易所复检通知之日(不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做出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其中,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高于(包括等于)车(船)板信息标示的等级,以车(船)板信息标示的等级为准,由此产生的复检及相关费用由争议提出方承担;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低于车(船)板信息标示的等级,但在交割标准允许范围内,以复检结果确定的等级为准,买方应当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苹果买卖双方发生质量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应当在货物未离开指定车(船)板交割场所情况下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并说明需要复检的质量指标,争议提出方预交相关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复检机构自收到交易所复检通知之日(不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做出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其中,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高于(包括等于)车(船)板信息标示的等级,以车(船)板信息标示的等级为准,由此产生的复检及相关费用由争议提出方承担;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低于车(船)板信息标示的等级,但在交割标准允许范围内,以复检结果确定的等级为准,买方应当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仓单注册

检验结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注册仓单:
     (一)入库苹果符合交割质量标准;
     (二)入库苹果未经充分整理,但其中符合交割质量标准的苹果比例不低于交易所公布的折算比例时,货主可按照以下计算方式提供入库货物申请注册仓单,入库货物数量=仓单数量×交割单位/交易所规定的折算比例,仓单数量须为整数。折算比例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采用不同方式注册的仓单货物应当分开存放。

检验结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注册仓单:
     (一)入库苹果符合交割质量标准;
     (二)入库苹果未经充分整理,但其中符合交割质量标准的苹果比例不低于交易所公布的折算比例时,货主可按照以下计算方式提供入库货物申请注册仓单,入库货物数量=仓单数量×交割单位/交易所规定的折算比例,仓单数量须为整数。折算比例由交易所另行公布。以折算方式注册的苹果仓单,仅可选择质量容许度≤10%的等级进行注册。
     ‚采用不同方式注册的仓单货物应当分开存放。

检验结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注册仓单:
     (一)入库苹果符合交割质量标准;
     (二)入库苹果未经充分整理,但其中符合交割质量标准的苹果比例不低于交易所公布的折算比例时,货主可按照以下计算方式提供入库货物申请注册仓单,入库货物数量=仓单数量×交割单位/交易所规定的折算比例,仓单数量须为整数。折算比例由交易所另行公布。以折算方式注册的苹果仓单,仅可选择质量容许度≤10%的等级进行注册。
     ‚采用不同方式注册的仓单货物应当分开存放。

仓单有效期

每年5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仓库标准仓单,应在5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5月第12个交易日(含该日)至7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间注册的仓库标准仓单,应在7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7月第12个交易日(含该日)至9月最后1个交易日(含该日)不受理苹果仓单注册申请。

每年5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仓库标准仓单,应在5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5月第12个交易日(含该日)至9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含该日)不受理苹果仓库标准仓单注册申请;每年1月、5月、7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7月第12个交易日(含该日)至9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含该日)不受理苹果厂库标准仓单注册申请。

每年5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仓库标准仓单,应在5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5月第12个交易日(含该日)至9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含该日)不受理苹果仓库标准仓单注册申请;每年1月、5月、7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每年7月第12个交易日(含该日)至9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含该日)不受理苹果厂库标准仓单注册申请。

仓单整理

采用折算方式注册的标准仓单出库时,仓库应提前通知仓单注册人,注册人按照交割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整理。注册人未到场整理的,仓库代为整理,整理费用由注册人承担,仓库与注册人自行结算。

采用折算方式注册的标准仓单出库时,仓库应提前通知仓单注册人,注册人按照仓单标示的信息进行整理。注册人未到场整理的,仓库代为整理,整理费用由注册人承担,仓库与注册人自行结算。

采用折算方式注册的标准仓单出库时,仓库应提前通知仓单注册人,注册人按照仓单标示的信息进行整理。注册人未到场整理的,仓库代为整理,整理费用由注册人承担,仓库与注册人自行结算。

违约责任

苹果出库时,货主与交割仓库发生质量争议的,由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其中,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高于(包括等于)仓单标示的等级,以仓单标示的等级为准,由此产生的复检及相关费用由提出争议方承担;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低于仓单标示的等级,但在交割标准允许范围内,以复检结果确定的等级为准,货主应当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交割仓库承担。

苹果出库时,货主与交割仓库发生质量争议的,由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其中,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高于(包括等于)仓单标示的等级,以仓单标示的等级为准,由此产生的复检及相关费用由提出争议方承担;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低于仓单标示的等级,但在交割标准允许范围内,以复检结果确定的等级为准,货主应当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交割仓库承担。

厂库出库

苹果出库时,厂库向货主提供符合交割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货主可到场查验货物质量,厂库应予以配合。

苹果出库时,厂库向货主提供符合交割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货主可到场查验货物质量,厂库应予以配合。

厂库质量异议

苹果应在货物出库前提出。

苹果应在货物出库前提出。

厂库复检责任

苹果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高于(包括等于)仓单标示的等级,以仓单标示的等级为准,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低于仓单标示的等级,但在交割标准允许范围内,以实际质量容许度的等级为准,货主应当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厂库承担。

苹果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高于(包括等于)仓单标示的等级,以仓单标示的等级为准,复检结果确定的质量容许度的等级低于仓单标示的等级,但在交割标准允许范围内,以实际质量容许度的等级为准,货主应当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厂库承担。

限仓制度

    (一)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限仓500手;
     (二)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限仓100手;
     (三)交割月份限仓10手。

非7月合约:
     (一)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限仓500手;
     (二)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限仓100手;
     (三)交割月份限仓10手。
     7月合约:
     (一)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限仓100手;
     (二)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限仓20手;
     (三)交割月份限仓6手。

非7月合约:
     (一)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限仓500手;
     (二)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限仓100手;
     (三)交割月份限仓10手。
     7月合约:
     (一)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限仓100手;
     (二)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的限仓20手;
     (三)交割月份限仓6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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